发布:[研究生考试招生部] | 发布时间:[2011-10-31] | 次数:[] |
1.本须知适用于我省以下高校已经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包括支教团、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的报名使用:河北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联合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 2.考 生必须在2011年10月31日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2012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并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名费,不进行网上报名、交费的将 不能取得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关于网上支付说明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报公告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三、公告四)。 3.“招生单位”一项应选择已经接收本人推荐免试的研究生培养单位。 4.报考点必须选择“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代码为1313,如错选报名点其报名信息无效。 5.考试方式选择 推 免生必须在考试方式菜单中逐级选择“推荐免试”–“专项计划”–“无”;支教团考生逐级选择“推荐免试”–“专项计划” –“支教团”;硕师计划考生直接 选择“硕师计划”,选择完毕后根据弹出的窗口提示输入学校发给本人的校验码,提交后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网报信息与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 6.如考生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报时间内,凭报名号等信息直接在网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 7.考 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报考关键信息,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招生单位”、“报 考点”、“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交 费。 8.为方便考生,我省推荐免试生的现场确认工作由本科毕业高校具体负责。网报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图像采集的学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9.已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0.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教育系统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对推荐免试生收取报名费25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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